赶紧注册,享受更多功能!查看帖内大图!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x
为了让豆芽卖相好,产量高,一些不法商贩使用无根豆芽素、AB粉等违法添加剂--外地最近查处的多起“毒豆芽”案件,给厦门市豆芽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敲响了警钟。为防范未然,厦门市纠风办会同厦门市食安办组织专题民主评议,就厦门市豆芽的生产、流通环节监管查缺补漏。专题评议围绕福建省政府2012年下发的《关于研究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》(以下简称“会议纪要”),明确 “由农业部门为主负责,质监等部门配合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”的职责,还就如何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进行了研讨。 【质询】 豆芽生产流通监管 是否还有缺失? 据初步统计,厦门市目前有21家豆芽生产点,主要集中在同安区、集美区和翔安区,日产量在20吨左右;豆芽的批发市场有3家,农贸市场67家,涉及235个摊位和50家超市。 根据“会议纪要”明确的职责,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如何呢?厦门市农业局、市工商局、市质监局分别就他们对豆芽生产、流通环节的监管进行了陈述。市民评代表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质询后,给出了综合评议意见。市民评代表认为,农业部门在豆芽监管方面承担主体责任,监管工作虽然比较到位,但在主动作为方面尚有一定缺失,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也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;工商部门对所承担的流通环节职责存在认识误区,履行职责有等靠现象;厦门市质监局在豆芽监管中履行了配合职责,希望下一步增强主动性。 厦门市纠风办表示,食品安全关系民生,希望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,加强豆芽生产、销售市场的监管,相互密切配合,完善监管机制。 |